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米某某与执行人许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米某某与被执行人许某某于2015年8月10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许某某偿还申请执行人米某某借款600000元,该协议已履行完毕。本案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4)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湖南省辰溪县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的执行和解协议已全部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2015)辰民二初字第72号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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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辰法执字第49号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2015)辰法执字第56号李某某民间借贷执行裁定书
(2015)辰民二初字第148号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2015)辰民二初字第58号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