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2015)辰法执字第185号戴某某民间借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戴某某与被执行人石某某、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戴某某与被执行人石某某、余某某于2015年9月6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石某某、余某某偿还申请执行人戴某某借款本金500000元,余款及利息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据此,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4)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湖南**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的执行和解协议已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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