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与廖**、严若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李玉*申请执行廖**、严若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申请执行人李玉*申请续行查封被执行人严若新所有的位于龙胜镇古龙街3号6幢二梯六层第三层房屋一套的事项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5)叠执恢字第7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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