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杨**申请执行全茂森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申请执行人杨**申请划拨被执行人全**银行存款人民币玖仟叁佰捌拾肆元整(¥9384元)的执行事项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5)叠执恢字第6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曾**与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王**与鲁**、陈**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全金生与谢**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王**与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尹**与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曾**与全**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张**与蒙*、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刘**与秦日秀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王**与阳立柱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骆**与秦**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