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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与黄某某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曹*黄某某甲,黄某某乙,陈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曹*于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曹*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10元,减半收取10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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