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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诉邓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书

审理经过

原告李*某诉被告邓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原告李*某提出撤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150元,减半收取7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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