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敦化江南**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2013)敦民初字第3202号民事调解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案款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撤销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3)敦民初字第320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0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15)979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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