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敦化江南**限公司与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敦化江南**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2013)敦民初字第3202号民事调解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案款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提出申请撤销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2013)敦民初字第320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裁判日期

二0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