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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广**限公司与上海**限公司、武汉圣博**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武汉广**限公司诉被告上海**限公司、被告武汉**展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5月23日向本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因其与被告上海**限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而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武汉广**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50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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