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日立建**有限公司诉被告张*、被告吴**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日立建**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对被告张*、被告吴**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日立建**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对被告张*、被告吴**的起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日立建**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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