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王**、李**等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审理申请人王**申请被申请人李**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案中,申请人王**撤回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撤回申请。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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