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中国农**限公司郑州未来支行与康自**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中国农**限公司郑州未来支行诉被告康自兴信用卡纠纷一案中,原告中国农**限公司郑州未来支行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康自兴的起诉。经审查,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中国农**限公司郑州未来支行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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