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常**与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常*宏诉被告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纠纷一案中,原告向**递交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常**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400元,由原告常**承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