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乔**与唐建成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上诉人乔**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3)驿民初字第20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本案过程中,上诉人乔**于2014年10月31日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乔**申请撤回上诉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乔**撤回上诉。

二审诉讼费4420元,减半收取2210元,由乔**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四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