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江苏**有限公司与夏**、薛*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江苏**有限公司诉被告夏**、薛*、夏**、周**、赵**、徐*、周*、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江苏**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诉讼费,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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