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甲与被告黄*乙、黄*丙赡养纠纷一案中,原告黄*甲于2016年4月9日因病死亡。法律规定,追索赡养费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终结诉讼。原告黄*甲在诉讼中死亡,本案终结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终结诉讼。
本案案件受理费原告黄*甲预交40元,不予退还。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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