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张**诉被告陶**、吴*、湘阴**水敬老院健康权纠纷一案中,原告张**于2016年3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张**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张**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梁*乙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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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荀*、万某某贪污罪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吴**犯贩卖毒品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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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与王*、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姜**与王雄案民间借贷一审民事裁定书
冯**与王雄案民间借贷一审民事裁定书
郭**与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