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段新发诉被告自贡**原料厂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段新发于2015年3月3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段新发撤回起诉,系自行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且理由正当,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段新发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元,由原告段新发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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