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因申请人龙**与被申请人喻泽全发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2月5日作出的(2015)平民保字第76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据此,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申请人喻泽全的银行存款524000元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二月六日
龙**与喻*全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聂**与周*、刘**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杨**与周*、刘**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赵某某与周*、刘某某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李**与周*、刘**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杨*光诉被告何*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丁*与广安市市政环卫处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彭**与四川**政环卫处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冯**与四川**政环卫处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周*与四川**政环卫处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