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案在审理原告王**诉被告西**有限公司定金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王**于2015年10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王**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王**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800.00元,由原告王**负担400.00元。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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