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马**与王*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案件描述

原告马**与被告王*、天津津投**份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3)南民初字第5709号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本院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5)南执字第2324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代理审判员胡**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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