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周**、周**等与廖**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案由:排除妨害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15年9月21日

待裁事项:原告周**、周**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裁判结果

诉讼费:本案诉讼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周**、周**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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