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广西**限公司与广西百**限公司、万**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立案时间:2015年7月29日

待裁事项:原、被告庭下和解,原告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裁判结果

诉讼费:本案诉讼费11604元,减半收取5802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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