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与农嘉勤、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15年9月15日

待裁事项:原告李**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裁定如下:准予撤诉。

裁判结果

诉讼费:案件受理费2280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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