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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与郭**物权保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原告郭**诉被告郭**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原告郭**在本院指定的期限内未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撤诉处理。

裁判日期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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