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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与北京**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经过

原告王X(以下简称原告)与被告北**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代理审判员吴**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吴屯,被告委托代理人宫煜、郭**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

原告诉称:2004年1月11日,被告委托北京金色世纪分时网**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色世纪公司)与我签订《认购合同》。同日,我与被告签订《北京**限公司承购合同书》。上述合同约定:我认购被告下属京瑞大厦客房的分时度假客房预订权益;分时度假权益费65170元,开始年度2004年到结束年度2033年。被告是天津泰**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司)等组建的泰达**俱乐部成员,下属北京京瑞大厦旨在为承购人提供分时度假型客房预订及交换服务,包括住宿权、交换权、赠与权、租赁权、交易权、继承权;交换权是指按相应的规则将住宿权交换到泰达国际度假交换联盟酒店及RCI交换联盟酒店;如被告不能履行承诺,将赔偿我全部损失,包括已交清的承购费用、实际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等。合同签订后,我从2004年年底即无法联系上金色世纪公司。2007年4月,RCI旅游度假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终止了其与泰**司的加盟合作,合同约定的交换权已经无法实现。故我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北京**限公司承购合同书》,被告赔偿我分时度假权益费65170元。

被告辩称

被告辩称:我公司没有违反承购合同书中的约定,不应当承担任何违约责任;2007年,RCI旅**京)有限公司与泰**司终止加盟协议时,原告已经是RCI的会员,在正常缴纳会费的情况下,仍可享受到会员应享受的服务,权益并未因此受到任何影响,原告不能正常行使RCI系统内的交换权系其没有支付RCI年费所致,我公司对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综上,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04年1月11日,金色世纪公司以被告销售代理机构的名义与原告签订《认购合同》,约定原告认购被告下属北京京瑞大厦客房的分时度假型客房预订权益。2004年1月11日,原、被告签订《北京**限公司承购合同书》,约定:原告承购被告所属客房的预订权益;使用年限自2004年至2033年;在使用年限内,每年享受一周的度假权益,每年可用积分点数为4550点,总积分点数为136500点;原告于2007年前每权益使用年度向被告缴纳年费1300元(首年年费免缴);承购价格为65170元;原告在支付承购费后即成为京**司的权益人,享有在使用年中,按相应点数免费入住京瑞大厦一周,或转换成相应的点数免费入住泰达国际俱乐部中的其他成员酒店,将住宿权交换到泰达国际度假交换联盟酒店及RCI网络酒店的权利,将个人的度假权益馈赠、出租、买卖的权利,将个人的度假权益继承给其指定或合法继承人等权利;若被告不能履行合同承诺的内容,将赔偿原告全部损失;泰达**俱乐部是国际分时度假组织RCI系统的成员,原告加入分时度假型客房预订权益拥有者,即可申请成为RCI的会员,可享受交换到RCI系统中所属的酒店、度假村的服务;双方还在合同中对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

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交付了65170元分时度假权益费。合同履行期间,原告未行使分时度假权益。

另查,2007年4月25日,RCI旅游度假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向会员发出通知,终止与泰**司的度假村加盟总协议。

以上事实,有《北京**限公司承购合同书》、发票、收据及当事人当庭陈述、庭审笔录等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承购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因RCI旅游度假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已终止与泰**司的度假村加盟总协议,导致原告享有的合同权利发生重大变化,进而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全部实现,故关于原告要求解除承购合同的诉讼请求合法,本院予以支持。原告并未实际行使分时度假权益,故上述承购合同解除后,被告应将其向原告收取的分时度假权益费予以退还,关于原告主张被告返还分时度假权益费6517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亦予支持。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王X与被告北京**限公司于二○○四年一月十一日签订的《北京**限公司承购合同书》;

二、被告北京**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原告王X分时度假权益费六万五千一百七十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15元,由被告北**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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