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审理原告高**与被告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3月3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高**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高**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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