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高**与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审理原告高**与被告吴*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4年3月31日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高**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高**撤回起诉。

裁判日期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