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北京铁**有限公司与北京燕**限公司保安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铁**有限公司诉北京燕**限公司保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铁**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铁**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理由正当,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予原告北京铁**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一千五百三十元,由原告北京铁**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裁判日期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