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基本条件是,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标的物必须尚未竣工的,预售的商品房是可以转让的等。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换成正式合同。
预售商品房的转让基本条件是:
1.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允许预售的商品房转让的可以转让;不允许转让的不得转让;
2.转让人必须持有经过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转让合同才能成为转让人,未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不得转让。
3.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标的物必须是尚未竣工的、正在建设中的预售商品房。
4.商品房的预售合同必须合法有效,才允许预售商品房转让,否则预售商品房转让无效。
5.预售的商品房转让需要签订转让合同,不必重新签订新预售合同。
找法网提醒您,商品房预售合同需要换成正式合同,预售合同不能办房产证,房产证办理需要正式的合同,另外,房产证办理需要资料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商品房预售和现售的不同有:
1.销售条件不同: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
2.承担的风险不同: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对买房人而言,商品房预售比商品房现售存在更大的风险。
3.交房时间不同:商品房预售时房子还没有修建完成,是在合同时间内修建完成再交房;而商品房现售,签完合同就可以立刻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