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拖欠工资的规定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要进行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补足差额、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后果。拖欠工资的仲裁流程为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有关证据、仲裁委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劳动法对拖欠工资的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3.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4.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1.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后,会向拒发工资的公司责任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员工工资;
2.劳动仲裁委员会。经投诉后没解决的,员工可以找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3.人民法院。经劳动仲裁后没解决的,那么建议可以在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去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