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辞退通知书签字后是否还可以仲裁

无故辞退
2022-11-22 15:2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之后,符合劳动仲裁范围且在仲裁时效期间的,还能仲裁。若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不需要仲裁就能生效。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有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不需要仲裁即可生效。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有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支付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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