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生了第二个孩子,产假98天,公司已经支付了产假工资,现在社保局已经进入我的个人账户1149.34元,公司要求我支付7513.33元(产假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21 07:1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产假工资可以不发;如果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如果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不可以不发,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怀孕期间请假,属于产前假的,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属于保胎假或者病假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属于产假的,停发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生育津贴;其他。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产假公司不发工资职工可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公司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发放生育津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公司按职工原工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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