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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龚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审理经过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以宛龙检刑诉(2014)68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龚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15年1月22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和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龚某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请求情况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4年1月以来,被告人龚某某通过陈**(另案处理)接触COA合作银行,成为该组织会员后,以其在南阳**城九楼的办公室为主要活动地点,以办理英国COA合作银行的银行卡为幌子,采取高额返利和奖金为诱饵,以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进行活动,先后发展苏某某、刘某某、焦某某为下线,苏某某、刘某某又发展下线多人,至案发时,涉案金额2977685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龚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书证等相关证据,要求依法判处。

被告人龚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

辩护人认为,对罪名不持异议,对被告人犯罪数额提出异议,应以涉案人员19人,犯罪数额为1142500元。建议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以来,被告人龚某某通过郭**、陈**(另案处理)接触COA合作银行,成为该组织会员后,以其在南阳**城九楼的办公室为主要活动地点,以办理英国COA合作银行的银行卡为幌子,采取高额返利和奖金为诱饵,以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进行活动,被告人龚某某成为南阳地区组织领导者,先后发展刘某某、苏某某、焦某某等人为下线,而下线成为会员后又发展其他人下线,至案发时,被告人龚某某直接或间接发展涉案人员共19人,涉案金额1232500元人民币。

上述事实有下面证据予以证实:

被告人龚某某供述:

2014年1月份的时候,我结拜兄弟郭**跟我说如果需要办信用卡的话可以找他,他可以办一种国外的叫C**作银行的信用卡。我比较感兴趣,元月16号,郭**给我打电话叫我到港达的方圆酒店。我就去了,有个叫陈**的女的,说是濮阳的,她给我介绍说是2015年的时候,外国的银行和保险业要进入中国,她所做的就是一家英国的C**作银行,这家银行是以办理信用卡的模式进入中国的,如果要在这家银行办理信用卡,需要缴纳信用卡额度的三分之一钱款存入该银行做为一个保证金,然后公司按照投资数目的一定比例每天给予返利,共返利170天。投资数额越大,返利的比例就越高。你投资这个银行办理信用卡后,还可以介绍别人来投资,每介绍一人,公司给你的返利天数增加20天。但一个人最多可以介绍两人,也就是说返利天数最多为210天。比如说你投资100000元,公司是按照每天返利1400元,共返利170天,你要是再介绍一人加入,返利的天数为190天,最多可介绍2人加入,返利的天数最多为210天。除了返利外,你每介绍一人加入,还可以得到你介绍加入这人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的直推奖。这个比例也是按照你投资数额的大小来定,投资越多,比例越高。你要是介绍两个人加入,除了得到这两人的直推奖外,还有一个对碰奖,对碰奖是按照你介绍加入的这两个人投资额最少的那个数额的10%兑现。对碰奖只有你介绍两个人加入时才有,如果你只介绍一人加入,就没有对碰奖(如果我在公司投资1万元,我首先可以得到一张3万元额度的信用卡,然后还可以得到170天,每天100元的返利,共是17000元。这个17000元包括我投资的本金10000元,我的实际获利为7000元。我再介绍甲投资5万元,可以得到甲的5万元的8%的直推奖,就是4000元。我又介绍了乙投资10万元,我可以得到乙的100000元的8%的直推奖,就是8000元。然后我是介绍了甲乙两人投资,我就可以再得到这二人投资数额中最小的5万元的10%也就是5000元的对碰奖。然后甲和乙也可以这样往下发展,甲发展2人投资,甲可以得到他发展的2人的直推奖和对碰奖,乙发展2人,可以得到他发展的2人的直推奖和对碰奖,而我就可以得到甲乙发展的这4人的对碰奖,额度也是按照甲乙发展的这4人中投资额最小的那一个的10%。但如果甲发展了人投资,而乙没有发展人投资,我就得不到这个对碰奖。)

听完介绍之后,我感觉这个项目不错,就想做这个项目,但是当时我手里没钱,我就叫郭**帮我垫支了一万块钱,过了大概半月,郭**给我了一个COA合作银行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登录这家银行的网站,成为网站的会员了。过完春节以后,我在港达九楼我以前经营热水器的公司开始发展人,我首先发展的是刘某某,到三月份我又发展了焦某某,苏某某,马某某三个人。在公司网站上,我的下线一支是刘某某,一支是焦某某,刘某某下面发展的人比较多,我基本上不认识。焦某某下面有苏某某,苏某某下面又有孙**,马某某。他们再往下发展的人我就不认识了。

刚开始的承诺是可以给投资人办理一张投资额3倍的信用卡,然后可以得到170天的返利。投资人投资后,不管介绍不介绍人投资,都可以拿到这个170天的返利。在公司这叫静态返利。

兑现的是网站上的电子货币,现金只通过发展下线兑冲拿到了一部分,大部分没有兑现。具体每次我拿多少钱我记不清了,总共返利,直推奖,对碰奖我一共拿到了将近二十万。因为现在公司在跟另一家公司对接出现问题了,所以现在没钱了。开始感觉这公司比较正规,通过长时间接触,现在感觉这家公司就是以办信用卡为旗号,以传销的模式骗人的。

2、证人证言

(1)证人焦某某证言

我和龚某某处朋友,听龚某某和他朋友们谈这个事情的时候,我感觉这个事情还不错,比上班舒服,就想加入进来,后来就加入进来了。2014年02月份加入的,加入时投了一万块钱。今年三月份,龚某某又用我的账户追加了九万块钱。COA英**银行的信用卡。公司承诺上一万的单,信用卡可透支三万,以此类推透支额度是上单额度的三倍,给公司交500块钱就可以领一张卡。公司说是投资办信用卡,信用卡可以三倍投资额透支,并且可以返利,一次最低投资一万,一个人最高投资十万,投资一万每天返利100元人民币,连续返180天,如果多拉一个投资人,返利期限可以延长30天,最多可以拉两个人,也就是返利天数最多可延长六十天。另外公司还有直推奖,投资十万元以下,拉入新的会员,以百分之八提直推奖,投资十万元的,如在拉入新会员,按百分之十提直推奖。我们投资人在公司网页上有个账户,账户上会显示我们应得的返利(返利以虚拟货币的形式存入我们的虚拟账户),如果有新的投资人,我们可以把我们账户中的“钱”在新投资人这里扣留,把新投资人剩余的钱打给公司给的账户上,但新投资人的钱至少得有一半打给公司,我们把钱扣下后,把我们账户中的虚拟货币转给新投资人在公司网页上开的账户上,就这样,每有一个投资人,我们就可以把我们账户中的虚拟货币套现,然后再把我们账户中的虚拟货币存入新投资人在公司网页上新开的账户中,以此类推来套现获得返利。

我从二月份到三月底有个一万八千块钱的返利。龚**获利多少我不太清楚,他投资了十万,又用我的帐号投了九万,应该有十九万吧。返利是通过报单,对冲获得。具体就是我们投资人在公司网页上有个帐号,账户商会显示我们应得的返利(返利以虚拟货币的形式存入我们的虚拟账户),如果有新的投资人,我们可以把我们帐号的钱在新投资人这里扣留,把新投资人剩余的钱打给公司的账户上,但新投资人的钱至少德有一半给公司,我们把钱扣下后,把我们账户中的虚拟货币转给新投资人在公司网页上开的账户上,就这样,每有一个投资人,我们就可以把我们账户中的虚拟货币套现,然后再把我们账户中的虚拟货币存入新投资人在公司网页新开的账户中,以此来类推套现获得返利。

因为他们都不会电脑,我以前学过电脑,所以就由我来上单,具体操作是投资人把钱打到我卡上,我再通过网银转到公司账户上,然后我用投资人身份证在公司网页上注册一个账户,供投资人查询用。

是龚某某先通过陈**了解这个业务的,后来刘某某、苏某某又加入进来,以这为基础,又往下发展会员,但具体发展多少人我不清楚。刚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英**银行,但后来陈**来了两回,用她自己带来的信用卡在商场消费都能透支,我们就打消顾虑了。

我的卡号为6228480978397654374的农业银行卡,这张卡是用来办理C**作银行的相关业务的。这张卡上的存入和支出的资金除了第一笔的一万元是我自己的记录,其他的存入都是南阳加入C**作银行的人存入的,支出的大部分是我们转给总公司,也就是转给苏**、陈**他们的钱。还有一小部分是我们这边拿来兑冲电子货币的钱,也就是我们获得返利的钱。这些兑冲返利的钱我自己获得返利有一万八千元,其他人记不清了。对于这张卡共计存入2977685元,转账2755242元,现金支取及消费221540元,这些数据我不持异议。

焦某某,到庭作证:对公安机关调取银行卡上的数额2977685元不持异议,但这里面包括有郭**、孙**、贾**、袁**等人的钱,还有我不认识的人的钱……

(2)证人苏某某证言

2014年2月份的时候,我通过聊天软件“陌陌”认识了一个叫龚某某的人,他是在南阳市工业路港达9楼C室开公司的,我到了龚某某的公司,公司没有挂牌子,我问龚某某是干什么的,龚某某给我介绍说是2015年的时候,外国的银行和保险业要进入中国,他所做的就是一家英国的COA合作银行,这家银行是以办理信用卡的模式进入中国的,如果要在这家银行办理信用卡,需要缴纳信用卡额度的一半钱款存入该银行做为一个理财项目,然后公司按照投资数目的一定比例每天给予返利,共返利170天。投资数额越大,返利的比例就越高。你投资这个银行办理信用卡后,还可以介绍别人来投资,每介绍一人,公司给你的返利天数增加20天。但一个人最多可以介绍两人,也就是说返利天数最多为210天。比如说你投资100000元,公司是按照每天返利1400元,共返利170天,你要是再介绍一人加入,返利的天数为190天,最多可介绍2人加入,返利的天数最多为210天。除了返利外,你每介绍一人加入,还可以得到你介绍加入这人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的直推奖。这个比例也是按照你投资数额的大小来定,投资越多,比例越高。你要是介绍两个人加入,除了得到这两人的直推奖外,还有一个对碰奖,对碰奖是按照你介绍加入的这两个人投资额最少的那个数额的10%兑现。对碰奖只有你介绍两个人加入时才有,如果你只介绍一人加入,就没有对碰奖。

我刚开始因为对这个东西不懂,再个就是没有钱,我不相干,但龚某某通过陌陌一直联系说这个事,我又找了一个朋友,他的陌陌号叫“风”,“风”说他是做信用卡的,我就让他过来帮我看看,“风”和我一块儿来到龚某某的公司,“风”看了之后,说可以做,然后“风”就去银行取钱,我一看“风”都说可以干了,我也想干,但是我没钱,我就给龚某某打电话说,我也想投资,但是我没钱,想问龚某某借1万元钱投资,龚某某同意了。**某某没有给我钱,直接给我在这个银行的网站上上了单,我就成了银行的会员,然后龚某某给了我一个用户名和密码,使用这个用户名和密码可以登录银行网站的会员后台。龚某某给我在该银行上单后,“风”也从银行取了1万元钱,把钱交给了焦某某。但由于我先上单,所以“风”就算是我发展的下线,我得到了发展“风”的直推奖800元。

在公司网站上,我的下线是“风”,还有一个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风”的下线叫李**,李**的下线是周某某和崔**。另一个我不知道的下线的下线是孙**,孙**的下线是洪某某和范某某,洪某某的下线是宁某某,范某某的下线是李**和王*,王*下面还有两个人,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这些人只有李**和洪某某是我直接介绍投资的。风”投资1万元,李**投资3万元,周某某投资3万元,崔**投资1万元,孙**投资5万元,洪某某投资10万元,范某某投资5万元,宁某某投资5万元,李**投资3万元,王*投资10万元,王*的两个下线,一个是1万元,一个是10万元。

“风”投资1万元,我得到了直推奖800元,我直接介绍洪某某投资100000元,我得到了直推奖8000元,还有李**也是我直接介绍的,我得到了直推奖800元。还有孙**,我得到了直推奖800元。还有一些对碰奖,但我忘了有多少,因为后来就没钱了,我总共得到了11000元到12000元左右。因为龚某某说每个投资人投资的钱中的一半要打给总公司,剩下的一半才拿来给我们分,公司叫兑冲。但除了打给公司的钱,剩下的一半根本就不够分,所以就没钱了。

龚某某说投资后20天就可以办理下来,但你要另为再出500元的办卡钱才能得到信用卡。我投资了1万元,又给龚某某交了500元,龚某某才给了我一张卡,这张卡是红色的,上面有一个银联的标志,卡号是6233030000407414,卡的上部有英文,为“BloodCenter”下面有一小行英语“Iamablooddonor,Isavelives”。龚某某说这就是公司的信用卡,但是没有配额度,等配了额度后就可以刷卡消费了,而且龚某某还给我们看了他用这信用卡刷卡消费时的照片。

刚开始,龚某某给我介绍这个公司的运作模式时,我觉得有利可图,而且我还看到龚某某他们每天都分钱,而且龚某某还给我看了他们刷卡时的照片,觉得这个事是真的,就发展了几个人,但后来发展的人多了,不但没有静态返利,而且还必需发展人来投资,拿投资人的钱的一半来兑冲,就觉得这个事不可靠,就停止发展人了。

(3)证人刘某某证言

我记得是今年正月二十二那一天9点多,龚某某给我打电话说有个投资项目好得很,让我到他港达9楼办公室去看看,我接了电话感到现在搞投资搞瞎的多了,有点不相信,但碍于面子,我于上午11点到了龚某某在港达九楼的办公室,到办公室里已有七、八个人在办公室了,其中有龚*和濮阳来的一个叫陈**的女的,其他几个人和都记不清楚了,我到后,龚某某就给我介绍陈**,陈**给我介绍这个投资项目,她在电脑上给我们讲,电脑上有图片,她说,2015年外国的银行和保险业要进入中国,她所做的就是一家英国的C**作银行,这家银行是以办理透支信用卡的模式进入中国,如果要在这家银行办理透支信用卡,需要交纳一定的保证金,然后可以办出你所交保证金三倍的透支信用卡,而且C**作银行按照所交保证金的一定比例每天给予返利,共返利170天,投资数额越在,返利的比例就越高。陈**还说C**作银行准备在中国发行30万张透支信用卡,还可以介绍别人来投资,每介绍一人,返利的天数增加20天。介一个人最多可以介绍两人,也就是说返利天数最多为210天。比如说你的投资10000元,公司是按照每天返利100元,共返利170元,投资100000,每天可以返利1400元要是再介绍一人加入,返利的天数为190天,最多可介绍2人加入,返利的天数最多为210天。除了返利外,你介绍一人加入,还可以得到你介绍加入这人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的宣传费。这个比例也是按照你发展人的投资数额的大小来定,投资越多,比例越高。你要是介绍两个人加入,除了得到这两个人的宣传费后,还有一个对碰奖,对碰奖是按照你介绍加入的这两个人加入是才有,如果你只介绍一人加入,就只有宣传费了。陈**给我介绍完这个项目的,我觉得这个项目好得很。有点不相信,没有想到银联卡会作这个项目,我有点半信半疑,后陈**拿出一个灰色的银联卡,说这就是合作银行办的信用卡,然后就领着我们到港达北边一个万德隆买的东西,后用她所说的信用卡付的款。中午陈**领着我们在港达东北角一个饭店吃饭,她也是用的这个卡付的款,后来我就相信了,那天我没有带钱,我有一张民**行的信用卡,我就把信用卡给陈**,说我投资10000元办一张信用卡,我投资10000元后,陈**也没有给我任何手续,她在这个银行的网站上上了单,我就成了银行的会员,然后她给了我一个用户名和密码,使用这个用户名和密码可以登录银行网站的会员后台,打开这个平台可以看到我投资多少钱。

投资后,我就向龚*要信用卡,龚*说我给陈**打民话问问,龚*打电话后给我说,要卡还得交500元钱,当时我就有点不愿意,后龚*给我解释说,陈**说这500元是银联要的,我相信了,就交给龚*500元钱,龚*把钱收收打公司了,过有二十天左右,我从龚*那里领的卡,卡拿到手后,卡*没有钱,也没有额度。我投资后,觉得这个项目比较好,我就开始介绍别人投资这个项目,我总共介绍四个人投资这个项目,第一个人是周**,她先投资10000元,我使了她800元的宣传费,后来周**又加到100000元,我没有再使宣传费,第二个是在网上认识的,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都是QQ号,QQ号现在也忘了,她投资10000元,10000元是汇给我了,我把钱交给焦某某,焦某某是负责往公司打钱的,这10000元我使了800元的宣传费,第三个好象是山西的,也是不知道名字,还是QQ号,QQ号现在记不得了,这个人投资70000元,钱还是先汇给我,然后我交给焦某某了,我使了7000元的宣传费,南阳还有一个叫王**也是我介绍的,她投资10000元,我使宣传费800元。

我介绍这几个投资人,总共使宣传费和对碰奖不足20000元,用我的电子币兑换我介绍的人现金有10000多元。我就使过宣传费和对碰奖,还有每天返还的,其它都没有使。

公司刚开始返利不是以现金的形式返利,都是以电子币的形式返到平台上,如你投资10000元,每天返还100元,这100元包括本息,返还170天,连本带息共计17000元,除本金净赚7000元。如果投资100000元,每天返利1400元,返还170天,连本带息共计238000元,净赚138000元,介绍一个人,返还天数延长20天,每个人最多延长40天,也就是每个人只能介绍2个人,每个身份证只能投资100000元,返还的利润都取不出来。后来又有投资人了,投资人的投资资金50%打到公司账上,剩下的50%用作宣传费和兑冲电子币,兑冲电子币就是先期投资人有公司返还的电子币可以兑换后投资人的现金。我不知道谁是总负责的,我只知道龚*介绍的我,他是我的上线。

(4)证人石某某证言

2014年3月底,我的一个朋友叫吕**(男,50多岁,南**校的老师,电话:15538720696),有一次聊天时,他告诉我说他办了一张透支卡,全球都可以用,很方便,而且还有返利,让我也去办一张。我听了之后觉得可以,然后吕**就带我到了南阳市工业路港达9楼的一间办公室,这个办公室也没有挂牌子,我到了这个办公室后,见到了一个女的,50多岁,介绍她说叫刘某某。当时,办公室里已经有几个人在,刘某某正在电脑前给这几个人介绍公司的情况,我也就凑上前去听,这个公司的网址是http://COA-corporate.com。刘某某说这家公司现在和国内的30多家银行对接,实力雄厚,我们可以在这个公司办理国际银联卡,就是透支卡,在全球都可以用,如果要办这张透支卡,要先交保证金,如果交纳100000元人民币保证金的话,办下来的透支卡可以有300000元的信用额度,而且还有返利,按照每日1400元的返利标准,共返利170天。如果你要是再推荐一人办理透支卡,可以按照每日1400元的返利标准返利190天,如果推荐2人办理透支卡,可以按照每日1400元的返利标准返利210天。

但推荐人数以每人推荐2人为上限。当时我听了介绍,又观看了电脑上公司的网站,觉得还比较合适,但当时也没有交钱就走了。过了三四天,吕**给我打电话,说让我赶紧去把这个透支卡办了,然后我就和吕**一起到工业路港达加油站南边路西的工商银行,我去取了100000元的现金,之后,我和吕**又到工业路和中州路交叉口西南角的农行,往刘某某给我两个银行卡的账号其中的一个账号里存了现金50000元,时间长了,我记不得是存到哪个账号里了。刘某某给我了两个银行卡号,分别是:刘某某的农行卡号:6228480971314586811;焦某某:6228480978397654374。之后,我就和吕**一起来到了港达9楼,见到了刘某某,我把其余的50000元给了吕**,吕**把这50000元给了刘某某。而且刘某某把我往她的卡上存的那50000元的银行凭证也要走了。给刘某某的那50000元现金也没有给我收据。刘某某收到钱后,我就问她卡什么时候能办下来,刘某某说要等个二十天左右,而且刘某某还说回头就能在公司的网站上查出我的会员状态,而且每天的返利也能打到我的会员账户里。之后我和吕**就走了。回家后,我登录到公司的网页上,在会员平台输入我的名字和密码,密码是147258,就可以看到我的会员状态了。上面显示的是:用户名:石某某,配套:十星级白金卡配套PlatinumCardPackage10,000,用户ID:1004476。而且在利息管理中,也显示了当日开始返利,但经过我的操作,发现这个返利无法提现。我就给刘某某联系,刘某某说是后台的问题,现在和银行对接还没有对接成功。我给她联系了好几次,她一直就是以这个理由搪塞。后来我又等了有二十来天,也没有见透支卡办理下来,而且每日的返利也无法提现。我就去港达的9楼去找刘某某,见了她几次,她还是对我讲相同的理由。4月21日,刘某某说是公司开会,刘某某组织了一部分会员去香港开会,4月26日回到南阳。我听去香港的会员说,本来说好去香港后,由公司安排花费,但到香港后,也没有见到公司的人,所有的开销都是自己出的钱。我就感觉是被诈骗了。

(5)证人范某某证言

过去作电子商务时认识一个新野县的女的叫孙某某,今年3月初,她打电话给我,说有挣钱的生意,我就相信她了,3月6日,孙某某带我到港达9楼,港达9楼南电梯正对着门的一套房子,门口没有挂任何牌子标识,是一套三室两厅的单元房,我和孙某某进屋后,我看见里面有七八个人,孙某某就给我引见龚某某,并对我说“让九*给你讲讲”,龚某某就对我说“2015年,中国国门要打开,外国银行要到中国来,我们是帮中英合作银行锁定储户,办理信用卡”,然后就开始对我讲如何能挣着钱,他拿着一张印有普通卡套餐、贵宾卡套餐、白金卡套餐的宣传页对我讲‘你的钱存在别处利息低,存在中英合作银行利息高,存1万元人民币,每天返利10英镑,就是1﹪,返利170天,就是1700英镑,推荐一人来存钱,我的返利期就增加20天,就是190天,推荐两人,我的返利期就增加40天,就是210天,还有推荐来的人存款的8﹪,推荐两人还会产生对碰奖,两人中存款较低的10﹪,较多的余出部分留到再推荐人存款时对碰,另外还办理透支额度较大的信用卡,国内办理信用卡比较难,要提供这提供那,只要把钱存在中英合作银行,钱就都投在了欧洲,挣钱快,所以可以免费办信用卡’。我听他的意思就是:我拿出来1万块钱放在龚某某所说的中英合作银行,170天后可以变成1万7千块钱,还可以得到一张信用卡。我当时就交了1万块钱,钱是交到龚某某手中,他没出任何收据,他当时只给我说了一个网址,我的名字在该网页上有显示,还会显示我名下有多少钱。3月10日左右,我又从邻居手里借了4万块钱,两分的利息,我把这4万块钱也给了龚某某,我这两次拿钱给龚某某,孙某某都在场。另外是3月7日。我还跟李*乙讲了这事,李*乙到港达后也交了3万块钱。3月11日开始,我就到港达9楼找龚某某要返利的钱,跑了三趟,3月17日左右的第三次,龚某某的媳妇给了我2800块钱,之后我几乎是隔一天就到港达9楼找龚某某要钱,也是跑了几趟后在3月25日左右,孙某某的推荐人苏某某给了我2400块钱,从此之后,我还是每一两天去要钱,但没再给我一分钱。现在是实在没办法了试着到公安机关报案。

(6)证人宁某某证言

2014年3月初,我们同镇的朋友范某某给我打电话,说有个合适事能做,让我到港达瞅瞅,我当时忙没有去,过了一天,孙某某又给我打电话,对我说有个投资项目,让我到港达9楼看看。当时是3月7日,我到港达9楼,港达9楼南电梯正对着门的一套房子,门口没有挂任何牌子标识,是一套三室两厅的单元房,我进屋后,我看见里面有十来个人,孙某某就拿张*开始给我讲“中英合作银行进上**贸区,能办信用卡”然后就开始对我讲如何能挣着钱,对我讲‘你拿1万块钱存在银行一年才300多块钱存在中英合作银行利息高,存1万元人民币,每天返利10英镑,就是1﹪,直接打你账户上,返利170天,就是1700英镑,推荐一人来存钱,我的返利期就增加20天,就是190天,推荐两人,我的返利期就增加40天,就是210天,还有推荐来的人存款的8﹪,推荐两人还会产生对碰奖,两人中存款较低的10﹪,较多的余出部分留到再推荐人存款时对碰,另外还办理透支额度较大的信用卡,国内办理信用卡比较难,要提供复杂手续,只要把钱存在中英合作银行,就可以免费办信用卡’。我听他的意思就是:我拿出来1万块钱放在龚某某所说的中英合作银行,170天后可以变成1万7千块钱,还可以得到一张可以透支3万的信用卡,我当时就拿了1万块钱给了苏某某,苏某某对我说你先回去,一会儿就把钱给龚某某,让龚某某在网上给我注册中**行的账户。停了一天,就是3月8日上午,我又拿了4万块钱给了苏某某,苏某某数了数给了龚某某的老婆,没出任何收据,中午我没回,一直等到下午时在电脑上能够查到我的名字及名下的存款数额,苏某某还向我要了一个银行账号,说是返钱用的,每天返钱直接打到我的账号上。第二天,我查询我提供给苏某某的银行账号,发现没有返钱,我就到港达九楼去找苏某某,苏某某当时对我说“今天没有现金,你等两天来利息一下算给你”然后我就走了,过了三四天后,也就是3月15日,苏某某给了我1200块钱,按照她当时给我讲的返利情况,她当时得给我2400块钱,但她说今天只能对冲这么多现金,其余让我随后去拿,我就回了。我每天都去港达九楼找苏某某要返利,她总是说没钱,直到3月20日,苏某某给了我1800块钱,从此之后,我还是每天都去找苏某某要钱,她没再给我一分钱,还对我说我得发展下线,我还质问她,当初说的是静态也有利息,为啥不兑现,她说公司下的有通告,发展人了才返利。到这时我就知道是骗我的,苏某某所说的对冲就是指当天有人交钱后她及她的上线拿提成,分这个钱,所以只要当天没有下家交钱,就没有钱给兑现。

(7)证人马某某证言

2014年2月份,龚某某找到说我给介绍一个挣钱的好办法,说办理信用卡和把钱放公司里每天返还现金。我感觉是骗人的,就没有理他,等过两天,龚某某又找我说这件事,还对我说这比上班挣钱多,坐办公室就能挣钱,我有点心动了,龚某某在港达9楼有一间办公司,他带我去办公室去看看,我每次去都看到有好多人,而且还有人拿着钱,把钱交给龚某某,我当时就想那多人都放钱了,应该没事,龚某某还对我承诺,如果有事,他个人拿钱赔钱给我。龚某某给我介绍公司的发展模式是投资现金进公司后,每天返还现金,如果投资1万元,每天返还100元,投资3万元,每天返还330元,投资10万元,每天返还1400元,都是能返还170天,还能办理一张投资金额3倍的信用卡。还可以发展下线介绍人进公司,每介绍一个就可以获得提成,如果下线投资1万,能提成2千元,如果下线投资3万就能提成12000元。

他还给我看了他的信用卡在万德隆超市的刷*记录。在2014年3月3日,我在港达9楼龚某某的办公室给了龚某某3万元现金,当时问他要收据,他说这事都不开收据,那些投资10万元的客户也都没有收据,这钱是直接给公司了,在公司网页上有个人信息,可以在网上查看。于是龚某某就给我说了一个网站:http://COA-corporate.com/。过两天我上网就看到这个网页上就有我的会员信息,而且每天返还的金额在网上也有,龚某某对我说在网上兑换返还的钱会有手续费,也可以直接找他要现金,于是差不多一个星期我就去找他要返还的现金,一个星期返还的现金差不多有1千多块钱。有一次是他直接找我给我钱。总共返还了3次,给我了4950元。后来再找他要钱的时候,他就说我没有发展下线,只有发展下线了,才能用下线投资的钱把我网上返还的钱兑换出来。龚某某对我说交500元可以办理信用卡,我就交给龚某某500元,等了2个月,信用卡还没有下来,后来龚某某给我说要信用卡的坏处等什么的,我看信用卡难办出来,我就对他说不要信用卡了,龚某某就把那500元退还给我了。到今年6月份,返还的钱还要不回来找到龚某某,龚某某对我说这个C**公司老总出事了,这家公司转让给别的集团了,钱都不再兑换了,钱要封闭18月。

(8)证人孙某某证言

2014年3月份,我通过一款聊天软件“陌陌”,认识了一个叫龚某某的人,他说他在港达9楼成立一间办公室,能办理信用卡,让我过去,我因为那几天忙,就没去。2014年3月3日,苏某某给我打电话说能办信用卡,苏某某是我以前在完美的同事,我就跟苏某某一起去她说办理信用卡的地方,发现是地址在港达9楼,我就和龚某某联系了,知道苏某某给我说的就是龚某某前几天给我说的事情。龚某某和一个叫郭**,给我介绍这个COA合作银行,说能办理信用卡。龚某某给我介绍公司的发展模式是投资现金进公司后,每天返还现金,如果投资1万元,每天返还100元,投资3万元,每天返还330元,投资10万元,每天返还1400元,都是能返还170天,如果介绍一个人下线,就能多返还20天的钱,最多能发展2个下线,最多能返还210天。还能办理一张投资金额3倍的信用卡。还可以发展下线,每个人可以介绍2个人进公司,每介绍一个就可以获得提成,如果下线投资1万,能提成800元,除了直推的奖金外,还有一个对碰奖,对碰奖是只有介绍2个人才有,对碰奖是按照介绍的两个人,可以拿两个人投资金额的最少的那个额度的百分之10。投资是在网上进行,返利也是在网上,网址是:http://COA-corporate.com/。我感觉可以,挺挣钱的,就投资了1万元,后来又投资了4万元,总共投资了5万元。我发展了4个人,都有王*,宁某某,范**还有孔某某。我投资之后,好像公司资金出问题了,我们都找到龚某某他们要说法,他们上线龚某某,贾**,郭**,刘某某就对我们说想回本,就发展下线,我看到这种情况就没有再发展下线了。我感觉他们都知道这里边的情况。

(9)证人王*证言

2014年3月6日,我在网上看到一份办理信用卡的信息,我就联系了,一个叫孙某某的人给我介绍能办理信用卡,详细情况让我钱去港达9楼了解具体情况。我就到港达9楼见到孙某某,孙某某给我介绍了这家公司的负责人龚某某。龚某某给我介绍这个COA合作银行,说能办理信用卡。龚某某给我介绍公司的发展模式是投资现金进公司后,每天返还现金,如果投资1万元,每天返还100元,投资3万元,每天返还330元,投资10万元,每天返还1400元,都是能返还170天,如果介绍一个人下线,就能多返还20天的钱,最多能发展2个下线,最多能返还210天。还能办理一张投资金额3倍的信用卡。还可以发展下线,每个人可以介绍2个人进公司,每介绍一个就可以获得提成,如果下线投资1万,能提成800元,除了直推的奖金外,还有一个对碰奖,对碰奖是只有介绍2个人才有,对碰奖是按照介绍的两个人,可以拿两个人投资金额的最少的那个额度的百分之10。投资是在网上进行,返利也是在网上,网址是:http://COA-corporate.com/。我听了之后,看到很多人都在投资,很多人拿着现金加入,也心动了,我就以我和我妻子的名字投资了20万,我是分两次通过转账把钱转给了焦某某的账户和一个账户,那个账户名字我现在忘记了,不过能通过银行查出来。我一共投资了20万元,就返还了我几天的钱,差不多有12000元,具体数字我忘记了,我没发展下线,所以就没有发展下线的奖金什么的。

(10)证人白某某证言

2013年8月份,我认识了刘**。在2014年3月份,刘**,给我说她现在正在做一个银行的信用卡,投资能挣钱,我就和她到港达9楼,刘**给我介绍了龚某某,龚某某是这家公司的负责人,龚某某给我介绍这个COA合作银行,说能办理信用卡。龚某某给我介绍公司的发展模式是投资现金进公司后,每天返还现金,如果投资1万元,每天返还100元,投资3万元,每天返还330元,投资10万元,每天返还1400元,都是能返还170天,如果介绍一个人下线,就能多返还20天的钱,最多能发展2个下线,最多能返还210天。还能办理一张投资金额3倍的信用卡。还可以发展下线,每个人可以介绍2个人进公司,每介绍一个就可以获得提成,如果下线投资1万,能提成800元,除了直推的奖金外,还有一个对碰奖,对碰奖是只有介绍2个人才有,对碰奖是按照介绍的两个人,可以拿两个人投资金额的最少的那个额度的百分之10。投资是在网上进行,返利也是在网上,网址是:http://COA-corporate.com/。我听了之后,看到很多人都在投资,很多人拿着现金加入,想着投资1万元,半年就能挣7000元,就决定投资,我决定投资1万元,我那时没多钱,我就问刘**借了4000元,我拿了6000元。4月1号我拿了1万元到港达9楼,我把钱给了刘某某。

(11)证人李*甲证言

我在2013年大概10月份左右到河南我朋友那去,在我朋友门口那看到苏某某,就和她聊了起来,然后她和我一起去中**公司干了三、四个月时间,然后她不干了,大约三月份的时候我去找她看电话卡的时候,苏某某直接把我领到港达9楼的英**银行,然后告诉我,她现在在办理信用卡,投资一万元,每天返100元,一共返还170天,也就是可以返还17000元,可以办一张30000万元额度的信用卡。投资30000元,每天返330元,返还170天,也就是可以返还56100元,还可以办理一张九万元额度的信用卡。苏某某和我谈完之后,第三天,我借了10000元,直接拿到港达9楼,给了苏某某。当时什么收据都没给我开,又隔了一天,我又向朋友借了20000元,给了焦慧云,我也记不清谁给我了一个网站,输入自己的名字和密码就进去了,进去之后可以看到每天返还的钱,但是拿不出来,我就来报案了。

(12)证人李*乙证言

2014年3月份,我妻子的兄弟范**对我说有个挣钱的好项目,范**就给我说了苏某某的电话号码,苏某某把我领到了港达9楼的办公室理,苏某某和孙某某给我介绍了C**作银行,说能办理信用卡。苏某某和孙某某给我介绍公司的发展模式是投资现金进公司后,每天返还现金,如果投资1万元,每天返还100元,投资3万元,每天返还330元,投资10万元,每天返还1400元,都是能返还170天,如果介绍一个人下线,就能多返还20天的钱,最多能发展2个下线,最多能返还210天。还能办理一张投资金额3倍的信用卡。还可以发展下线,每个人可以介绍2个人进公司,每介绍一个就可以获得提成,如果下线投资1万,能提成800元,除了直推的奖金外,还有一个对碰奖,对碰奖是只有介绍2个人才有,对碰奖是按照介绍的两个人,可以拿两个人投资金额的最少的那个额度的百分之10。投资是在网上进行,返利也是在网上,网址是:http://COA-corporate.com/。我听了之后不相信,就问范**可靠不,范**说没事,他就投资了5万,我听了之后,看到很多人都在投资,很多人拿着现金加入,就决定投资,我投资l了3万元。

(13)证人孔某某证言

2014年三月份,我以前跑保险的同事孙某某找我,说有个项目比较赚钱,问我有兴趣吗,我就问她啥项目,她说是一个叫C**作银行的项目,并约我到港达**办公室.我到办公室后,孙某某和苏某某给我讲公司的运营模式.说是英**银行发展储户,可以办信用卡,如果我交一万块的话,可以办理一张透支三万的信用卡,而且每天可以拿到静态返利100元,可以拿170天,如果我发展一个人参加的话,可以拿到百分之八的直推奖.并且返利多加20天,发展两人可以拿到一个对碰奖,返利加40天.我听她们讲完之后,也犹豫了一段,后来考虑返利挺高比存银行强,我就想加入.我就找了一万块钱,和孙某某一块到港**办公室把钱交给了焦某某.之后她们给了我一个C**作银行的网址,我后来进入网站发现上面有我的名字,也有返利的钱,但是取不出来.也一直没有打到我给她们提供的账户上.一直到现在我也没拿到一分钱,这几天听说她们出事了,我就过来报案了。

(14)证人姚某某证言

2014年3月份左右刘某某找到我,说现在有一个英国合作银行,正在中国发展,需要投资,如果投资1万元,会返还3万元,投资10万元,能返还30万元,就到了刘某某说的港达9楼的办公室,看到办公室内有很多人,刘某某又详细给我介绍现在在办理信用卡,投资现金进公司后,每天返还现金,如果投资1万元,每天返还100元,投资3万元,每天返还330元,投资10万元,每天返还1400元,都是能返还170天,如果介绍一个人下线,就能多返还20天的钱,最多能发展2个下线,最多能返还210天。还能办理一张投资金额3倍的信用卡。还可以发展下线,每个人可以介绍2个人进公司,每介绍一个就可以获得提成,如果下线投资1万,能提成800元,除了直推的奖金外,还有一个对碰奖,对碰奖是只有介绍2个人才有,对碰奖是按照介绍的两个人,可以拿两个人投资金额的最少的那个额度的百分之10。投资是在网上进行,返利也是在网上,网址是:http://COA-corporate.com/。我听后很心动,就决定投资10万元.我在3月中旬,拿了5万元现金在港达9楼的办公室交给了刘某某,然后转账了5万元。没有收据,刘某某说都是这样,没有收据。

(15)证人洪某某证言

2014年3月初,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苏某某的人,苏某某对我说现在有个英**银行,现在进入中国市场,正在发展客户,可以投资。我听了很感兴趣,就找她详细了解。苏某某就让我到港达9楼她的办公室,苏某某就对我说这家银行的发展模式是投资现金进公司后,每天返还现金,如果投资1万元,每天返还100元,投资3万元,每天返还330元,投资10万元,每天返还1400元,都是能返还170天。如果投资10万元,最后能返还23800元。如果介绍一个人下线,就能多返还20天的钱,最多能发展2个下线,最多能返还210天。还能办理一张投资金额3倍的信用卡。还可以发展下线,每个人可以介绍2个人进公司,每介绍一个就可以获得提成,如果下线投资1万,能提成800元,除了直推的奖金外,还有一个对碰奖,对碰奖是只有介绍2个人才有,对碰奖是按照介绍的两个人,可以拿两个人投资金额的最少的那个额度的百分之10。投资是在网上进行,返利也是在网上,网址是:http://COA-corporate.com/。我就投资了10万。

(16)证人周某某证言

我和李*甲是朋友,在2014年3月8日,李*甲给我打电话说有个英国COA合作银行投资的事,让我过去看看,我当时还在考虑,那天就没过去,第二天,李*甲又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港达9楼去了解了解,于是我就在3月9日下午到港达九楼去了解了一下,我是和李*甲一块到去的,当时就苏某某在屋里,进屋之后,苏某某和我说,投资10000块钱,每天返100元,返170天,还可以办一张30000块钱额度的信用卡,投30000块钱可以办一张90000块钱的信用卡,有很多人在这儿投资,不会骗人的,我听了之后就去金玛特附近的农业银行取了9000块钱,我又向李*甲借了1000块钱,凑够10000块钱,就和李*甲一块去港达9楼,把钱给了苏某某。现在我发现我的钱是被骗了,所以就到这儿来了。

(17)证人何某某证言

在2014年3月份,我在上网的时候,有一个女网友找我聊天,问我对信用卡懂不懂,我说不太了解,她就对我说现在有家英国银行能办理信用卡,位置在港达9楼,让我去了解下。第二天,我就到港达,这个女网友就把我带到9楼一间办公室,当时屋里有很多人,那个女网友对我说,投资10000块钱,每天返100元,返170天,还可以办一张30000块钱额度的信用卡,投30000块钱可以办一张90000块钱的信用卡,还有发展下线会有提成,怎么提成我忘记了。在3月8日,我在银行取了1万元现金在港达9楼的办公室和那个女网友一起把钱给了一个叫老*(真**某某)的人。

(18)证人魏某某证言

2014年3月份,刘某某找到我,对我说现在有家英国银行刚到南阳,存在那里利息高,让我存钱进去。她就具体给我说,在存10000块钱,每天返100元,返170天,还可以办一张30000块钱额度的信用卡,投10万钱,每天返还1400元,也是返还170天,刘某某对我说还可以发展两个人存钱,每发展一个就再追加20天返还,就是发展两个人存钱,就可以多返还40天。刘某某还把我叫到工业路港达9楼办公室看看。在3月31日,我在银行取了1万元现金,到港达9楼直接交给了刘某某,刘某某拿到钱就对我说给我上网了。

3、书证

(1)被告人常住人口基本信息

证明被告人龚某某的年龄等基本情况,说明被告人龚某某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到案经过一份

证实2014年11月3日被告人龚某某被扭送至南阳市公安局光武分局。

前科证明

证实被告人龚某某无前科。

人身检查笔录一份

(5)搜查笔录

(6)扣押物品清单

(7)接受证据材料清单两份

(8)证人焦某某向许**转款47笔共1464700元的账目明细

(9)证人焦某某的卡号为6228480978397654374农业银行卡交易明细

证实涉案金额共2977685元,其中转账到苏**、陈**提供的账户上的金额共2755242元,现金支取及消费的金额共221540元。

光**分局出具的涉案人员及投入金额明

证实涉案人员19人,涉案金额1142500元。

上述证据经庭审出示、质证,能互相印证,被告人龚某某不持异议,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龚某某以办理信用卡为由、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组织,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龚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龚某某的涉案金额为2977685元。经查:该2977685元系证人焦某某银行卡的存入总金额。庭审中,证人焦某某出庭证实,该2977685元的款项中还包括龚某某的上线郭**及未到案人员孙**、贾**、袁**等人的钱。本院认为,被告人龚某某的上线及未查明人员的数额均计算在被告人龚某某的涉案金额中,显失公平,从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考虑,应以查明的、被告人也认可的到案涉案人员19人的数额计算。关于涉案人员19人的金额,虽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已查明涉案人员19人,涉案金额为1142500元,其中包括龚某某1万元,焦某某10万元。但焦某某证实被告人龚某某投入的实际数额为19万元,自己账户上10万元中有龚某某追加的9万元,自己实际为1万元。在庭审中,被告人龚某某对二人的投入金额龚某某19万元、焦某某1万元也予以认可。因此,19名涉案人员的金额实际为1232500元。故被告人龚某某的涉案金额应认定为1232500元。综合考虑被告人龚某某的犯罪性质、犯罪数额、犯罪手段、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量刑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被告人龚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4年7月16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止。罚金已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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