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赵某某诉被告白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2月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赵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原告郝某某诉被告何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张*诉被告朱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左某某诉被告孟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贾某某与蔡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王*与支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王*诉被告白*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张*甲诉被告张*乙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马某某诉被告果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告张某某诉被告郑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WANGNING(中文名:王*)诉被告张**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