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龙*、田*、滕*与被执行人胡*、姚*、田*、田*寻衅滋事罪一案,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申请执行人龙*、田*、滕*与被执行人胡*、姚*、田*、田*寻衅滋事罪一案执行结案。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四日
被告人郭**寻衅滋事案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姚某某、刘*寻衅滋事二审刑事裁定书
被告人张**寻衅滋事案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田**寻衅滋事二审刑事裁定书
被告人韩*寻衅滋事案刑事判决书
龙*判决书
向权侣寻衅滋事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田**、田*乙寻衅滋事一审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谭某某、杨*、向某犯寻衅滋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张*、张*寻衅滋事简易一审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