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2013)市中执字第368号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日照市*材加工厂与被执行人徐X货款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3月12日审结。该案(2013)市中民初字第31号民事判决书已立案执行,为保证该案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提取被执行人徐X在枣庄*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工程款X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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