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案在执行牟**肥厂与福山铜矿总矿购销石粉、矿石货款纠纷一案中,现查明申请执行人牟**肥厂已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1994年3月18日作出的(1993)牟法经初字第616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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