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邰某某与马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邰某某与被告马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原告邰某某经本院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300.00元,由原告邰某某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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