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战某某离婚纠纷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长白朝*民法院(2015)长民一初字第12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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