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汪**、胡*等与黄**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申请执行人汪**、胡*、胡*与被执行人黄**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纠纷申请执行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11日作出(2015)休执字第00191号执行裁定书,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黄**名下位于休宁县海阳镇齐云东大道梨园商住楼1-702号房地产。现因本案债务已经清偿,依照《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解除对被执行人黄**名下位于休宁县海阳镇齐云东大道梨园商住楼1-702号房地产的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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