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天**滨海新区雪*饰美容院与南天(天津**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天**滨海新区雪*饰美容院与南天(天津**有限公司、李**(2015)二中民一终字第0766号合作协议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提出延期执行申请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天津**人民法院(2015)二中民一终字第0766号民事判决的执行程序,待具备条件时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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