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承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被执行人张**行政处罚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长期外出打工,至今下落不明,故申请人申请撤销对本案的执行,本案执行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承县城管行罚字(2014)第03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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