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北京美**限公司与被告西**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纠纷一案中,原告北京美**限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自愿向**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原告北京美**限公司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相关规定,本院依法予以准许。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原告北京美**限公司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后,由原告承担50元。
本案案件受理费2840元减半后,由原告承担1420元。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