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赵*等两人申请执行张某某等两人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民**民法院做出的(2015)民民初字第0047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申请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原告韩某某与被告苏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申请人高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程某某与赵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管某某与朱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郑某某与杜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原告鲁*诉被告王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楚某某、徐**与徐**、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原告尹某某、尹**与被告李*某、李*乙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曹某某、曹**与被告冯*某、冯*甲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原**某某、华*甲诉被告华*某、华*甲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