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白**与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审理经过

本院在审理原告白**与被告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1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白**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380元,减半收取690元,由原告白**负担。

裁判日期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