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邓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执行南阳**有限公司、范**借款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邓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执行南阳**有限公司、范**借款纠纷一案过程中,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已履行完毕。现申请人执行人邓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终结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宛**法院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三日作出的(2008)宛民商初字第242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