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申请执行人河南红**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周*借款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执行的(2015)宛*执字第62号借款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将本案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经合议庭评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本院(2015)宛*执字第62号执行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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