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邱**与邵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一案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邵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邱**、龚**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纠纷[(2014)邵*审字第24号行政裁定书]一案中,已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龚**的银行存款,但无法满足案件需要,另经向金融、房管、国土、工商、车管等部门查询,被执行人暂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亦无法提供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邵武市人民法院(2014)邵*审字第24号行政裁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次向本院提出执行申请,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