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茌平**源局与侯守田行政处罚终结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茌平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强制执行侯**行政处罚一案中,被执行人侯**自动履行了缴纳部分罚款的义务,现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查询金融机构无存款,申请执行人亦不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及财产线索。依照《最**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本院的(2015)茌行执字第49号行政裁定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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