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嘉峪**资源局与嘉峪关**公司非诉执行终结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嘉峪**资源局申请执行嘉峪关**限公司土地行政处罚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嘉峪**资源局于2015年8月28日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

本院认为

经审查,申请执行人嘉峪关市国土资源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终结甘肃省**人民法院(2015)嘉城行执字第2号行政裁定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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