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详情

李**与张*合伙协议纠纷执行裁定书

案件描述

本院在执行李全逵申请执行张*、蒋**关于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因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项、和《最**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全**民法院作出的(2014)全民初字第856号民事判决书执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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